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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输欧木制品防腐莫用“砷”

上架时间:2024-08-14 01:36:10
作者: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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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得悉,本年6月30日起,欧盟各成员国将全方面履行新指令,收紧对出售和运用化学品砷的现行控制。这一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木制品出口企业发生相当大的影响。福建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就此紧迫呼吁,相关企业应进一步改进木材防腐处理工艺,不可以运用“砷”,寻求新的防腐替代品,力求把欧盟技能约束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据查验检疫专业的人介绍,依照指令的详细实践的要求,输往欧盟的木材及木制品在进行防腐处理时,除CCA(加铬砷酸铜,性质较为安稳)外,不得运用其他含砷防腐剂。但对CCA的运用,指令仍进行清晰的约束。凡用CCA进行防腐处理的木材及木制品,不得用作居家的结构资料或其他人类与动物或许马上接触到的产品。并对防腐工艺进行了约束,要求木材及木制品用CCA进行防腐时必须在特制的密闭罐内用加压浸注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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