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广东省化工研究所在清仓查帐中忽的发现该所仓库中的化工产品,“26”皮革防霉剂被人盗窃。经查,被盗的防霉剂共有八包,总重量为二百公斤,价值人民币五千多元。
案发后,化工研究所立即向当地的东圃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东圃镇派出所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
然而,人海茫茫,上哪儿去找盗窃者?况且,盗窃者就没有留下一点儿作案线索。
有一天,省化工研究所忽然向各有关厂家发出了一个紧急公函,公函通知说,本所近期生产的“26”皮革防霉剂有问题,为维护客户的利益,确保信誉,凡近期在我所购买“26肪霉剂的厂家,可携带该产品及其发票,速来本所办理调换事宜。
那天,梅县制革厂带去调换的“26皮革防霉剂共100公斤,而在省化工研究所售其的发票存根上却明明写着100公斤。刚好多出200公斤。
售方的发票上写着:时间:1月11日;重量:100公斤;单价:每公斤20元,总金额:2000元。
买方的发票上写着:时间:1月14日;重量:300公斤;单价:每公斤20元,总金额:6000元。
询问梅县制革厂的采购员梁喜山,这个31岁的男人很快便供认了他弄虚作假的全部事实。
1988年1月某日,梁喜山来到广州采购皮革防霉剂。在梅县驻广州办事处认识了一个叫吴思健的人。吴恩健19岁,也是梅县人,来广州是为了学手艺,兼做些生意。由于是同乡,梁喜山与他一见如故,他俩在一起抽烟,一起打扑克。
当时,两人还进一步讨价还价,最后确定每公斤9元。此外,他俩还商定了交货的时间。当天晚上,吴思健用一辆面包车拉着两百公斤,共八包“26”皮革防霉剂到了办事处,与梁喜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没有发票,梁喜山只给了吴思健货款的一部分。然后,梁喜山为了中饱瓤囊,隐瞒真相,他便将发票涂改了。
梁喜山还不是盗窃者,他不过是个贪赃枉法的小人。但是,根据他的交待,吴思健便成了皮革防霉剂被盗案的嫌疑。
第一次审讯时,吴恩健显得极为惊慌;但狡猾的吴思健在与预审员的一番舌战中,发现对方只想了解防霉剂被盗一事,便立即装作老实,把偷盗防霉剂的过程全部地供认了出来。
他说:“防霉剂是我偷的,我坦白。1月11日晚上,我与潘明华等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去省化工研究所偷化工原料。我原先在这个单位干过临时工,里面的情况熟悉。到了门口,潘明华他们没下车,我一人进了厂里。接着,趁人不备,在仓库里偷了200公斤防霉剂出来,并且装上了车。回来时,又将车开到梅县驻广州办事处,把车上的东西交给了梁喜山……”
与吴思健一样,在事隔近三个月后,公安机关突然收审他们,潘明华感到惊恐万分,仿佛灭顶之灾降临了。然而,他很快发现,这仅仅是一场虚惊,公安机关追查的不过是他们以前的一次偷盗犯罪。
潘明华深深地吐了一日气,他立刻承认了参与盗窃防霉剂的事实,并检查了自己在这种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责任。
据吴思健交待,他将偷来的防霉剂卖给梁喜山后,先后从梁喜山那里拿了1700多元。其中只给了潘明华约200元,其余的全都在家中花掉了。
为了核查清楚,东圃派出所立即派人去吴思健的家乡——广东省梅县南口镇锦鸡村8队进行调查。
在吴恩健的家里,公安人员看到了许多刚购置不久的高档家具和家用电器。其中有:沙发床一套、一长两短式沙发一套、转角沙发5张。还有:星河牌660型组合音响一套,容声牌双门电冰箱1台……
梅县地处粤北山区,这里地少人多,土地贫瘠,再加上交通不便,长期以来,这里的经济文化相当落后,人民生活也比较贫穷。南口镇的人,对大城市广州来的公安人员,自然是大惊小怪地评说一番的。
潘岳国与潘明华同宗,与吴思健也打过交道。潘、吴二人在广州出事的消息,使得潘岳国、不由得想起了春节前的一天,他曾帮他们做过一件事,为此,他得了50元钱的报酬。
那是一个拂晓前的时刻,潘岳国在熟睡中被人叫醒。睁眼一看,原来是同乡的两个青年,他俩对他说,潘明华从广州带回了几包具有放射性的有毒化学物品,因怕伤人,要求现在就把它埋掉,而且是离人群处越远越好。潘岳国就开动拖拉机,载着他俩来到镇上的“康泰发廊”门前,他们看见潘明华和吴思健早已在此等候。车停后,大家一起把那装有“毒品”的袋子、箱子扛上拖拉机,并带了两把锄头。吴恩健负责押运,让车开到镇外的一座山下,大家一起轮流扛袋子上山。在山腰上,他们挖了个洞,将两包东西埋进去。
自从广州派出的公安人员来到这里,上述那件事一直在潘岳国的心头搅扰着。他心惊胆战,惶惶不可终日。他不知道那埋在土里的究竟是啥东西,难道是赃物?难道是……他不敢想下去。
5月6日,被恐惧折磨了一夜未睡的潘岳国,一大早就跑到南口镇派出所报案了。
南口镇派曲所所长当即电告梅县公安局。县局刑警队副队长和一刑警立即赶来,由潘岳国带路,找到了当时埋藏东的地方。
他们挖开部分泥土,刚发现土中露出的红色布袋时,便立刻嗅到一股腐败的臭味。为了慎重起见,他们停止了挖掘。
现场位于梅(县)兴(县)公路中经地段以北约60米的山窝里。这里,人烟稀少。那座海拔不到200米的山上,到处都长满了灌木丛一类的荆棘和野草。风一吹过,天空中腾起一片尘土和草叶,又纷纷扬扬地散落在山下各个角落里。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荒凉、冷落的地带。
副局长一行人上了山,找到了埋藏“毒品”的地方。他们挖开表层泥土,没一会儿,便挖出了一个布袋。随后,又挖出了一只红色的皮箱。再看时,坑内已空空如也,啥东西都没有了。
在那只布袋里,装着一个人体的躯干,头和两条腿均已被割去。在那个红色皮箱里,装着两条人腿。没有人头,不知其下落。
现场经过技术处理后,法医接着对男尸进行刑事技术检验。据这项检验报告说:一、根据男性尸体颈部断面及双大腿上段断面情况去看说明尸体的头与躯干分离、躯干与双腿分离是死后他人用能挥动的作用力较大的锐器(菜刀、柴刀之类)反复砍创所致;二、被害人死亡时间距最后一次进食约5小时;三、根据解剖检验均未发现致命性的损伤,推断,致死部位可能在头部。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这宗由盗窃案引出的凶杀案里,死者是谁?凶手是谁?啥地方是杀人的第一现场?什么问题造成了这起凶杀?毫无疑问,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收审看押的吴恩健和潘明华是这宗凶杀案的重大嫌疑者。讯息通过省市业务部门到达了天河分局。有目的的审讯开始了。然而,无论是吴思健还是潘明华都拒不供认杀人的行为。这时,专案组又接到一个报告,说广东省体委所属的《武林》杂志社一名摄影记者,于春节前失踪后,至今未归。下面是《武林》编辑部的关于张远安同志失踪的报告摘录:……张远安同志系我部职工,年约40,以工带干身分,在编辑部负责购买纸张,兼从事摄影工作。该同志以外勤工作为主,不天天来上班。今年元月22日(星期五)上午,该同志在外面打电话说,次日来编辑部汇报采购纸张的情况,结果等了将近一星期未来。我们即向向张远安家属写了书面通知,通知张远安立即来编辑部上班。据张妻反映,她是1月24日早上见过张,当天她去了天河体育中心听报告去了。以后一直没见张。并说他俩丈夫妻子的关系相当不好,张常常外出不归。但一般出差会告诉她,出去一两天不回来也常有,但出去一星期以上不告诉她的情况却从未发生。她还说,张的去向有三种可能:一是外出做生意亏了本,不好意思回来,二是偷渡走了;三是被人杀害了。说张向她要了相当大一笔外币去做生意,恐怕被人知道谋害了……看来,张远安的失踪与梅县发现的尸体有很大的关系。在又一次对吴思健的审讯中,案情忽然峰回路转般地有了重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