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关对濒危物种的监督处理力度显着提高,抄获的濒危动植物不只包含活体植株、木材、活体动物等,还包含部分资料为濒危动植物的制品,如家具、服装、乐器等,以及含有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中药、化妆品等,濒危动植物物种管控触及多个外贸职业,涉濒危不只涉证,还会影响进出口贸易本钱,如涉濒危进口税费更高,出口退税率更低!那么企业该怎么样防止蒙受损失,合规地进出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呢?
可对照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处理办公室、海关总署联合公告《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2022年第2号)》,经过产品编码、产品名称均可查询。慎重起见,还需对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条约》(简称CITES)附录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断定,若承认均不在相关名录中则可判别不触及濒危物种。若触及濒危物种,原则上需求归入含E(出口濒危物种答应)、F(进口濒危物种答应)监管条件的HS编码或进行过程2。
如其对应产品编号无E/F监管条件,也应归于本目录处理规模,进出口时须处理答应进出口证明书。比方出口斧头,其木柄为濒危植物制作,尽管斧头编码8201400010无EF监管条件,但仍需求出示濒危答应进出口证明书。
以上所列的是通用状况的免管规范,关于详细物种,要详细状况详细分析,比方“人工栽培人参”可革除濒危管控,但“人工栽培石斛”却不能。
上图来源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2022年第2号)》。从图中可以精确的看出,CITES附录中仅触及俄罗斯种群的人参需求受濒危管控,不管是否人工扶植,而俄罗斯种群外的其他种群的人工扶植的人参是契合免管要求的。但需注意野生人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若出口产品含野生人参,则需处理“E”证,清晰不包含人工扶植的。
上图来源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2022年第2号)》。从产品目录可以精确的看出,石斛不管是否人工栽培,均受濒危管控,须处理“EF”证。
若清晰归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2022年第2号)》中,且不契合免管要求的,进出口企业需向各省农业乡村厅申领“EF”证(即濒危物种答应进/出口证明书);
虽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2022年第2号)》中,但契合免管条件,可向国家濒危办或在各省市的办事处申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物种证明》;
企业无法精确判别是否归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2022年第2号)》中,或是不是满意免管要求的,也可经过处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物种证明》的程序予以验证。若国家濒危办研判其不归于濒危物种管控规模,也会为企业出具《不予受理行政答应请求通知书》。